关于增补选举教职工暨工会代表的通知
2020/4/20 14:38:30 点击:
各分工会(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代表大会,请各分工会(单位)根据代表人员缺口情况进行推荐。具体增补要求如下:
1.教职工暨工会代表由各部门组织选举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规定名额,在原有代表名单上增补代表,把符合条件,能真正发挥作用,代表群众利益的教职工选为代表。
2.选举代表应注意老、中、青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3.机关分工会组织校级职能部门代表选举,二级学院分工会负责学院代表选举。
4.代表选出后,各分工会(单位)将选举结果名单于4月17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林若思,邮箱:linns@gmiot.com)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现有名单
2.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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