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的意见
2021/4/8 21:29:03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生党支部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党支部组建
(一)学生党支部的建立以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为原则。可以按院(系)或专业设置,每个支部人数约为30人。
(二)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由党员辅导员担任。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三)学生党支部的组建、增设、调整每学期进行一次。
(四)学生党支部组建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委负责。选举前应与二级单位党委书面沟通党支部委员预备人选,选举结果报二级单位党委审批,并报备校党委组织部。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附件:福理工党委〔2021〕24号关于学生党支部设置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生党支部设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党支部组建
(一)学生党支部的建立以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为原则。可以按院(系)或专业设置,每个支部人数约为30人。
(二)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由党员辅导员担任。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三)学生党支部的组建、增设、调整每学期进行一次。
(四)学生党支部组建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委负责。选举前应与二级单位党委书面沟通党支部委员预备人选,选举结果报二级单位党委审批,并报备校党委组织部。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附件:福理工党委〔2021〕24号关于学生党支部设置的意见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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