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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巾帼标兵、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2/9 11:47:18      点击:

各分工会:

为通过选树典型、 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妇女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学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21年度巾帼标兵、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额

(一)巾帼标兵:各分工会各推荐1-2名

(二)三八红旗集体:(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标兵评选条件

1.我校全职的女性教职工。

2.爱党、爱国、爱校、爱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清廉高尚,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敬业爱岗、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教学、科研、管理、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等方面兢兢业业,成就卓著,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召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占4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要求与推荐程序

(一)评选与宣传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照评比条件,推荐人选应为一线基层人员,特别是在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教育教学攻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最优秀的女性。

各分工会要将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挖掘、宣传优秀妇女和女性群体的过程,对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渠道, 深入宣传先进事迹。

(二)推荐程序

各分工会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和集体相关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ljq6955@gmiot.com,联系人:林洁琼。

四、学校将组织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并从中择优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参评更高一级巾帼标兵和三八红旗集体。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巾帼标兵推荐表

 2.福州理工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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