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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12/8 13:42:4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工会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行会议,并由工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  工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积极发言讨论,发言实事求是、有针对性,真实反映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和教职工的心声。

第三条  会议不准迟到、早退,因事不能到会,须向学校工会主席请假。

第四条  每次会议除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策部署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外,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增加议题。

第五条  每次会议召开,事先要有会议议程,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做到开短会又解决具体事情。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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