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党委概况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二级基层党委党建工作审批权限的通知

2021/1/12 22:04:51      点击:
各二级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发展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变动审批权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展党员审批权限
    二级基层党委发展党员,由学校党委授权审批调整为二级基层党委直接审批;学院(未成立党委的)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仍然由学校党委审批。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将新发展党员相应信息及时录入党员e家数据库。各二级党组织填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对象预审备案表》、《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预备党转正备案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两个一览表信息与党员材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于每年年底汇总表格进行归档,并在每年6月底、12月底对党员发展情况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核对。
    二、基层党组织变动
    二级基层党支部的成立、调整、换届、撤销、委员增补等,由学校党委授权审批调整为所在二级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直接批复,批复和选举结果   
    由二级基层党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学院(未成立党委的)直属党支部成立、调整、换届、撤销、委员增补由学校党委审批。
    各二级基层党委严格落实审批要求和报备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执行,及时更新《换届情况一览表》,并在每年2月前将台账向党委组织部备案,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台账及党支部成立、调整、换届、撤销、委员增补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归档。
    三、管理与监督
    1.组织培训。校党校、党委组织部定期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调整权限。2021年1月1日起,权限正式调整。
    3.检查评估。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定期对各二级基层党委党员发展程序、学生党员材料和基层党支部选举程序、换届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根据各二级基层党组织材料情况,对未达到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
    4.监督指导。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对权限调整的实施情况跟踪问效,强化工作指导和过程监管,及时解决矛盾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2.发展对象预审备案表
    3.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
    4.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
    5.换届情况登记表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   
2020年12月30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