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福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
2020/7/18 22:36:13 点击: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通知》(闽委教组〔2020〕12号)文件要求,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福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具体如下:
一、纪委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每届任期五年,每届任期和校党委相同。
二、纪委的设置和书记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确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动民办本科高校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通知》(闽委教组〔2020〕12号)文件要求,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福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具体如下:
一、纪委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每届任期五年,每届任期和校党委相同。
二、纪委的设置和书记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确认。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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