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召开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2020/3/4 14:45:14 点击:
福州市教育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我校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于2015年1月召开,至今已满五年,需进行换届。现报告如下:
一、拟定换届时间:2020年4月22日。
二、经本届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党委同意,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女教职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三、拟推荐官毓钊同志为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
蔡亚池同志为副主席候选人;杨美霞同志为副主席候选人;
陈幼敏同志为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杨美霞同志为第三届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附件:“三委”委员候选人简况
妥否,请阅示。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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