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党委概况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2/1/18 19:16:28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福理工委〔2021〕83号)安排,在各党组织申报、组织部审核的基础上,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了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4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传媒艺术系)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护理学院直属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培育创建。2022年1月—2022年10月为创建达标期。各培育创建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五个到位”“七个有利于”的创建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开拓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助力。
    (二)严格工作标准。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福州理工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见附件),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相关院级党组织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培育创建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创优提升。
    (三)加强管理考核。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底前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将组织中期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底前提交整体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学校党委将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6月公布最终验收评定结果。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将划拨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专项建设经费(每个建设单位最高5000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