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党委概况 > 党建动态

关于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9/3/5 13:27:45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党员考察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关心、理解、支持学院各项建设事业,促进学院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推动学院的又好又快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
    一、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重大意义
    学生党员示范岗的设立,是我院学生党建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体制化和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措施,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旨在通过学生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宿舍以及学生社团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理念,带动更多的同学积极参与到学院的各项建设事业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通过学生党员示范岗的设立,把学生党员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也是学生党员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党员先进性观念,保持和提升党性的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办法
    1、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2、学生党员示范岗岗位设置及岗位示范要求
    学生党员示范岗拟设置学习示范岗、学生工作示范岗、社团工作示范岗、宿舍示范岗、志愿服务示范岗五岗(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3、示范岗设置程序
    (1)所有在校学生党员根据党员示范岗位设置表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党员示范岗申报表》(见附件二),制订活动计划和方案,经所在党支部审查同意、党总支部审核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2)学生党员按照审批后的“示范岗”要求开展活动,落实措施,完成计划方案。
    4、学生党员示范岗的管理
    (1)开展评选。“学生党员示范岗”每半年考评审定一次。经审定批准的“学生党员示范岗”,由学生工作部授予“党员示范岗”
    标牌,必须佩戴,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各基层党支部作为直接管理者具体进行监督考察。半年期满后,重新组织考评审定、授牌。
    (2)过程管理。凡被授牌“学生党员示范岗”的,方有资格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凡未达授牌条件者,对于预备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可视情况考虑适当延长预备考察期,对于正式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凡在授牌之后未能达到“学生党员示范岗”要求的,学生工作部有权撤消该岗,并视情况在党内或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照“党员示范岗”的示范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评选。
    (3)总结表彰。每年“七一”,学生工作部将对在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创建“学生党员示范岗”活动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进行宣传,在学院营造创建“学生党员示范岗”的良好氛,并根据《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做好考核及教育管理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党总支、党支部考 察内容。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09年03月05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