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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秀党日活动”、“优秀党课课件”和“优秀党建工作论文”等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2010/4/27 23:14:13      点击:

各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内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示范性,推进我院党建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今年上级党组织的系列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优秀党日活动”、“优秀党课课件”和“优秀党建工作论文”等的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评选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统一安排于今年开展的市属院校“先锋教坛、岗位成才”党日活动方案设计、市属院校“先锋教坛、岗位成才”演讲比赛、市属院校优秀党课课件制作、福州系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党建工作研讨会论文撰写,以及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等。
    二、评选标准
    (一)“先锋教坛、岗位成才”优秀党日活动方案评选标准
    1、紧扣教育教学中心,贴近党员思想实际,主题鲜明突出。
    2、内容充实丰富,形式新颖生动,在活动实施中,受到党员普遍欢迎,参与率达到90%以上。
    3、精心组织,富于创新,成效明显,能很好地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
    (二)“优秀党课课件评选”标准
    1、主题突出,观点准确。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观点鲜明、准确,弘扬主旋律,富于创造性,在基层党员队伍中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2、联系实际,针对性强。党课内容紧密联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学院实际和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针对当前党员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听课对象的接受能力,做好理论阐发、释疑解惑和事实证明,着力解决党员在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回答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说服力、实效性强。
    3、思路清晰,感染力强。讲求授课艺术,注重形式创新,逻辑严谨,思路清晰,深入浅出,情理交触,融思想性、教育性、指导性于一体,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三)“优秀党建工作研讨会论文”评选标准
    1、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党建工作密切相关。
    2、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党建规律。
    3、有独立思考和分析,经验或见解有新意。
    4、选题有现实针对性,观点或经验有启发、指导性。
    5、思路清楚,语言简洁。
    (四)“先锋教坛、岗位成才”演讲比赛评选标准
    1、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应紧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体现教育系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热爱教育事业,践行党员先进性的主题,联系本部门或本人工作学习生活感受阐发主题,也可宣扬身边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在德育、教学、管理、后勤等学校全面工作中忠诚履责尽职、带领教职工争创一流教育的先进事迹,讲稿要求内容真实,叙议结合。
    2、演讲要求
    (1)语音标准,演讲流畅,富有激情,表现力强。
    (2)演讲者形象气质佳,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3)脱稿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五)优秀党支部立项活动标准
    1、项目设计突出针对性。能根据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围绕一个主题,找准切入点,科学设计项目内容,做到突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2、项目运作注重过程性。能够认真落实活动的“立项、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做到有整体设计和具体实施方案,有阶段性分析总结,有过程保障监督措施。能在过程中探索党支部工作思路,活跃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能在过程中给党员定目标、压担子,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项目参与力求广泛性。能充分发挥支部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突出党员自我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全体党员共同参与活动项目的选题、设计、实施和总结,变党员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参与实践,将立项活动成为党员的实际行动。
    4、项目成果强调实效性。能把取得实效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使广大党员受到教育、得到锻炼,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评选程序
    1、各党组织对市属院校“先锋教坛、岗位成才”党日活动方案设计、市属院校“先锋教坛、岗位成才”演讲比赛、市属院校优秀党课课件制作、福州系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党建工作研讨会论文撰写,以及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等进行自我推荐(可推荐1个或多个),申报材料根据每项活动的具体要求报送。
    2、各党总支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初评后,分别于相关活动规定报送时间前上报党委办公室。
    3、院党委进行复核,从候选名单中评选出教育效果好、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材料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五、表彰办法
    1、凡经院党委复核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个人项目:未获任何奖项的,
    奖励80元;获三等奖的,奖励1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150元;获一等奖的,奖励200元。
    2、凡经院党委复核上报上级党组织的集体项目:未获任何奖项的,奖励200元;获三等奖的,奖励3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400元;获一等奖的,奖励500元。
    3、若有其它类型奖项,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酌情给予奖励。
    六、组织领导
    开展以上活动评选表彰,是今年我院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和引导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参与。要力戒脱离实际和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建工作实际,结合学院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总支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办公室。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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