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全育人”工作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2/5/18 17:03:2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进一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三全育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内容
围绕课程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心理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开展研究。后缀词为挖掘与探索、体系研究、问题和对策研究、内涵与机制研究、评价研究、实施路径研究、研究与实践等。
三、立项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应政治方向正确、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从事工作实际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根据《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内容要求,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研究方案具有可行性。
四、申报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申报表》逐项填写,项目组人员不超过5人,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各学院报送数量不少于2项,各部门报送数量不少于1项,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择优推荐学校。
(三)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进一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三全育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内容
围绕课程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心理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开展研究。后缀词为挖掘与探索、体系研究、问题和对策研究、内涵与机制研究、评价研究、实施路径研究、研究与实践等。
三、立项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应政治方向正确、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从事工作实际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根据《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内容要求,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研究方案具有可行性。
四、申报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申报表》逐项填写,项目组人员不超过5人,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各学院报送数量不少于2项,各部门报送数量不少于1项,并于6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择优推荐学校。
(三)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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