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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22/4/25 18:24:00      点击:
    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实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集中党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文明离校过程中和走向社会后,都努力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上一次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签订一份承诺书(附件1)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抓严做实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要强调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性、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等,明确工作程序,严明纪律要求,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地落实好党员组织关系,杜绝“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质量把关,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一)严把毕业生党员材料质量关。对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所在学院党委要及时审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意见等应更新至2022年第二季度。党支部和毕业班辅导员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集中检查、整理。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按一定比例对毕业生党员材料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严把档案材料质量关。
    (二)规范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工作。毕业生党员材料确认无误后装入党员档案袋,经校党委组织部密封盖章后合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也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生党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自提党员档案的,应党员本人填写《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提申请书》(附件4),报所在支部和学院党委审批;对于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毕业班党员,其党员档案应暂留学院党委统一管理。在毕业生党员档案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对发出的党员档案登记备查,完善档案交接手续,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
    三、强化组织观念,落实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对毕业生党员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党员e家”系统操作等相关培训,并及时完成相关转接信息的采集工作,于6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fzlgxydb@126.com),并同步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附件3)开展转移工作。原则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交至2021年6月,组织关系应在离校前需完成转出。在毕业生离校前,因党员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转接工作的,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e家”线上流程过期,或(省外)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过期、遗失,学校原则上将不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连续6个月未办理转接手续,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完成转接的,视为自动放弃预备党员资格。
    (二)切实提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各学院党委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及时跟踪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口袋”党员;7月31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完成情况表》(附件5)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并督促未落实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抓紧办理,确保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全部完成转接。
    四、工作要求
    强化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落实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认真落实,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抽查,跟踪落实情况,对因不负责任或疏忽大意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将进行严肃批评和相应处理。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承诺书
    2.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
    4.福州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提申请书
    5.福州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完成情况表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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