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工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及《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二级学院工会选举的筹备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动担当,开拓创新,团结引领本单位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于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二、委员会组成及委员候选人推荐
(一)委员会组成
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设5人。设主席1人(必要时可再设副主席1人),委员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副主席可以委员兼任。
(二)委员选举
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采取候选人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委员候选人及主任、主席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级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选举工作原则上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主持筹备工作。因机构和人员变动的,也可提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主持筹备
和选举工作。
(二)选举工作原则上应在2022年1月中旬底前完成。
(三)本次选举产生的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致。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选票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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