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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07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07/11/23 4:12:06      点击: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使党员发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以切实保障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各阶段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0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执行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实行发展对象双推制,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坚持统筹兼顾和数量均衡的原则。
    二、发展党员标准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自尊、自警、自励。
    2、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3、考察期满一年(从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计算)。
    4、参加过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且成绩合格,并获结业证书。
    5、在共青团团龄(未满28周岁)之内的青年,必须是共青团员,并经过团组织推优。
    6、学习认真,各学科成绩合格。
    7、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的行为。
    8、综合表现良好,立场分明,明辨是非,为学院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三、党员发展计划名额
    1、 05级:原则上表现特别优秀者各专业可确定1名。
    2、 06级:每班1-2名。请各专业按顺序填报,超名额时从后往前删。
    3、 07级:高中转入考察期已满。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决不允许有放宽条件的现象出现,名额不允许突破。
    四、请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将拟提名的发展对象准备好以下材料(用档案袋装好)于12月14日之前交于学生工作部: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培养人按每季度一次已写好考察意见) 
    2、推优表   
    3、入党申请书  
    4、自传 
    5、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加一篇汇总)
    6、家庭主要成员政审证明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证明  
    7、党课培训班结业证复印件
    注:所有撰写材料必须用黑色钢笔工整书写,并须严格按照材料规范认真审核。
    五、同时要求各党总支部、各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确定200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将书面材料(发展计划表及发展计划说明)和电子版于12月14日前同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和(表格按《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表》模版填定,见附件2)。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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