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榕海院党委﹝2009﹞31号
各党总支:
在迎接建国60周年和建党88周年之际,为表彰过去的一年中,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根据学院党委《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榕海院党委﹝2008﹞1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9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比例原则上为10%左右,先进基层党总支1名。
1、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支部委员及以上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
2、优秀党员的评选范围:在民主测评中优良率为80%以上的学院中共正式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按照《福建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闽委教组﹝2009﹞2号)和《福建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闽委教组﹝2008﹞6号)自评为优良的党总支部和党支部。
二、评选推荐时间安排
(一)推荐评选(6月20日––6月25日)。在党支部推荐基础上,各总支召开支委会,总结一年工作,讨论参评项目和内容,并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别是“党员下班级,合力抓学风”建设活动中的表现,推荐具体参评个人或活动,并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邮寄至党委办公室胡彬处。党办审核后,公示有关推荐人选。各党总支可按照总支正式教职工党员的10%比例进行推荐。
(二)学院评选(6月底)。根据各党总支推荐和公示情况,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评选表彰名单。
(三)宣传表彰(7月1日后)。视情召开表彰大会。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6月16日
附件1: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2: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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