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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1/4/13 21:00:18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近年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及“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二级单位党委1个,党支部5个,其中,每个学院推荐2个左右)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
    (三)优秀共产党员30人(教工20人,学生10人)
    (四)“学习强国·学习之星”20人(教工10人,学生10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党员教师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四有”好教师标准,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教,品德高尚,受到师生群众广泛赞誉,未发生教育教学事故,且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良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员学生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用于担当作为。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群众基础扎实。严格要求自己,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曾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重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积极推动学校“战斗力”工程建设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学习强国”APP在岗党员注册达到100%;学习参与率、学员活跃度、学习总积分处于领先位置的党组织。
    “学习强国·学习之星” 评选条件:截止至2021年5月22日中午12点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在校排名前10名的教职工和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长期在基层从事一线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被推荐个人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且2020年7月1日前将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单位党委及所属党支部,注意向在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教学科研、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倾斜。中层及以上干部严格控制人数。
    (二)不交叉重复推荐。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在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内部推荐优秀个人。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做为评选参考依据,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学习强国·学习之星”以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选本组织内学习强国年度积分排名前10位教工和学生,由党委组织部汇总综合排序,各取排名前10名者。
    (三)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推荐实行等额与差额结合的推荐办法,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对推荐工作负全责,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查和把关,认真考察其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广泛听取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将推荐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汇总表、先进事迹(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1000字左右),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linns@gmiot.com)。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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