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4/9 21:08:07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委组〔2018〕 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培育创建一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工作室,通过示范引领切实提高全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参加培育创建的二级单位党委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二年来,二级单位党委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
2.近一年来,二级单位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一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近一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培育创建“双带头人”工作室。参加培育创建“双带头人”工作室为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任职1年(含)以上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
2.近二年来,其支部教师党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3.立足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1年4月—2021年5月)。各二级单位党委按照要求,确定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报校党委审核认定。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类别分别填写《创建工作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支撑材料按时上报。各二级单位党委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版(附件2、3),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创建达标(2021年5月—2022年1月)。入选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应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三)中期评估(2022年1月)。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5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四)巩固验收(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2年5月前,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培育创建成果。2020年6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材料关,同时校党委将为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
附件:1.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5.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申报汇总表
6.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申报汇总表
7.“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8.“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委组〔2018〕 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培育创建一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工作室,通过示范引领切实提高全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参加培育创建的二级单位党委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二年来,二级单位党委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
2.近一年来,二级单位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一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近一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培育创建“双带头人”工作室。参加培育创建“双带头人”工作室为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任职1年(含)以上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
2.近二年来,其支部教师党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3.立足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1年4月—2021年5月)。各二级单位党委按照要求,确定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报校党委审核认定。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类别分别填写《创建工作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支撑材料按时上报。各二级单位党委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版(附件2、3),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创建达标(2021年5月—2022年1月)。入选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应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三)中期评估(2022年1月)。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5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四)巩固验收(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2年5月前,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培育创建成果。2020年6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材料关,同时校党委将为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
附件:1.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5.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申报汇总表
6.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申报汇总表
7.“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8.“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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