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福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分工会:
学院近期将召开福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拟选举“双代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应是学校在职在册教职工和工会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并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带动教职工贯彻落实大会决议。
二、选举办法
(一)选举“双代会”代表以各二级学院学院和职业部门团组为单位,指定团组牵头人,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统筹代表选举工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
(二)选举代表应注意老、中、青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2/3。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当场计票。计票完毕向全体会员报告选举结果。
(五)请各组负责人于7月3日前将选举结果名单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邮箱wlx12706@gmiot.com。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福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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