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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 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在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工匠学院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制定“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总工会“559”工作部署,聚焦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破解当前职业教育突出问题,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为优化升级产业链供应链、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培养急需工匠人才。
(二)体系框架。
“1+1+N”工匠学院体系,即建设1家全国工匠学院、1家全国网上工匠学院、N家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全国工匠学院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承担建设,主要是宏观规划、宏观指导、检查督导等。通过建立评估考核体系,推进工匠学院建设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工匠学院理论研究和基础研究,加强工匠学院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重点培训各级各类工匠学院教师队伍(含管理人员)和省级以上工匠人才;加强与全国网上工匠学院的联动沟通,搭建各级各类工匠学院学习交流平台。
全国网上工匠学院由“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平台承担建设,主要是广泛开展职工线上技能学习培训等。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共建共享培训和教师资源,健全完善课程体系,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吸引广大职工广泛开展线上技术技能学习培训。
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由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大学)、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会学校建设。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通过培育特色工种品牌,积极培养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紧缺型、复合型工匠人才。承担全国网上工匠学院实操培训,同全国工匠学院及各级工匠学院网上学习平台共享课程和教师资源。
(三) 建设理念。
1.坚持系统理念。把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放到工会工作全局中认识和把握,结合工会重点工作统筹推进“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
2.坚持开放理念。充分利用工会系统培训资源,积极争取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支持,积极利用龙头企业、优质院校等社会资源力量,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
3.坚持创新理念。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构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工匠学院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
4.坚持求实理念。发挥工匠学院作用,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建立激励机制,理论与实操结合,广泛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
5.坚持廉洁理念。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项管理规范。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匠学院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平稳运行。
(四)建设目标。
到2026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服务职工群众、工会特色明显、技术技能培训能力突出、工匠人才培育成效显著的“1+1+N”工匠学院体系,建成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500家。其中,2024年上半年全国工匠学院完成基本建设,全国网上工匠学院上线试运行。2024年建设100家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2025年建设200家,2026年建设200家。
三、加快推进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建设
(一)建设方向。
1.注重技术技能导向。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开发培训资源、丰富培训方式、扩展培训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注重发挥企业作用。推动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工匠学院建设点。
3.注重因地制宜。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积极利用优质院校、工会学校和产业园区资源建设工匠学院建设点。
4.注重培育特色品牌。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推动特色培训品牌在区域范围乃至全国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
1.“六个有”基本条件。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应在本区域、产业(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有配套的培训条件、相应的培训场所、教学硬件设施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有高质量的教师和课程资源,能够开展符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工匠人才培训。有完善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体系,具备行业技术培训比较优势。有线上培训条件,积极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线上培训。有一定培训规模,组织开展短期、长期和多工种的技能培训。
2.“五个聚焦”建设要求。聚焦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工会特色。聚焦工匠人才特色,师资队伍具有鲜明的工匠元素。聚焦发挥示范作用,能够推动区域或产业领域工匠学院体系建设。聚焦先进技术和数字技能培养,积极开展前沿技术体系化培训。聚焦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
3.“三个明显”建设效果。特色工种优势明显,每家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培育特色工种品牌不少于2个。培训成效明显,每年培训职工不少于1000人,承担全国网上工匠学院或组织开展职工实操培训不少于4期或200人,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人数不低于85%。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明显,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职工人数每年增加5%左右。
(三)建设路径。
1.规划设计。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研究制定本区域、产业工匠学院建设点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数量、建设方向、建设主体、建设内容等。
2.重点培育。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强化指导和支持,积极培育省级和产业级工匠学院建设点品牌。
3.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工作积极性、工匠学院建设基础、区域经济和产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和特色工种培育情况,每年确定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名额。
4.申报确定。在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申报的基础上,每年2月份确定当年度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由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大学)、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会学校建设的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比例原则上为7∶2∶1。
5.效果评估。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1月底前,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工匠学院建设点工作情况。全国工匠学院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组织力量对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检查督导,对作用发挥不佳、整改不到位的工匠学院建设点及时予以调整。
6.补助资金。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确定后,按照30%的额度下拨全国总工会工匠学院补助资金。经过考核评估,特色工作突出,职工技能提升明显,示范作用发挥较好的,下拨剩余的70%补助资金。全国总工会工匠学院补助资金由各省级工会监督使用,主要用于举办线上线下长短期工匠人才技能培训班等。可用于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师资培训、工会学校建设的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的软硬件建设等。
三、积极落实支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总工会成立推进“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各省 (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成立本区域、产业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力求把社会资源变成工会资源。
(二)加大资金投入。全国总工会设立工匠学院补助资金,由全国总工会确定的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每家补助100万元,各省(区、市)总工会按照1∶1比例配套补助,各全国产业工会指导企业给予经费支持。
(三)强化激励措施。整合利用工会资源,建立面向广大职工、企业、各级工会的激励机制,指导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措施,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适时建立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星级评定机制。
(四)加强分类指导。根据职业(工种)、企业类型、工匠学院建设模式等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管理,规范使用资金,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制定的有关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全国总工会。
(五)注重宣传推广。积极争取中央主流媒体,充分利用工会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适时举办工匠学院建设工作新闻发布、现场推进活动,广泛宣传工匠学院职能、激励措施、建设成效等,让企业和职工及时了解工匠学院成效和参加学习培训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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