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项目的通知
2022/11/16 15:30:29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校“一个统领”“两个着力”“三项工程”“四个融合”党建工作体系落地见效,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的通知》(福理工委〔2022〕42号)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党支部申报、学院党委推荐、学校党委组织评审,确定15个项目为校级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并授予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优秀组织奖”。其中,“‘一心四化’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新模式”等5个项目为重点项目,“新冠疫情背景下的职业规划和就业辅导沙龙”等10个项目为一般项目。
学校党委将予以每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配套资助2000元、1000元;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据实及时报销;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各二级单位党委要把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围绕主题,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做到突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广泛宣传活动特色成果等;以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学校党委将于2023年6月对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组织开展验收、总结工作。各立项党支部要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形成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和特色亮点);“立项活动”成效(党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
附件: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名单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校“一个统领”“两个着力”“三项工程”“四个融合”党建工作体系落地见效,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的通知》(福理工委〔2022〕42号)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党支部申报、学院党委推荐、学校党委组织评审,确定15个项目为校级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并授予应用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优秀组织奖”。其中,“‘一心四化’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新模式”等5个项目为重点项目,“新冠疫情背景下的职业规划和就业辅导沙龙”等10个项目为一般项目。
学校党委将予以每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配套资助2000元、1000元;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据实及时报销;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各二级单位党委要把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围绕主题,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做到突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广泛宣传活动特色成果等;以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学校党委将于2023年6月对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组织开展验收、总结工作。各立项党支部要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形成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和特色亮点);“立项活动”成效(党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
附件:2022-2023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名单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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