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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工会温暖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11/8 9:11:54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现将《福州理工学院工会温暖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理工学院工会温暖工程实施办法

 

为把学校工会组织建设成为教职工群众信赖的“教工之家”,使工会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送温暖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会的性质和职责,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十分注意关心广大教职工的生活,主要有:

(一)关心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干部应从关心的角度出发,仔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在弄清情况、确认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要与有关方面交涉,属部门范围内的向部门领导反映;属学校范围内的,可通过工会向有关方面反映,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关心教职工的伤病治疗。对于因故受伤或患病的教职工,学校工会要组织人员前去慰问,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帮助。对于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工会要给予特别的关心。

(三)关心教职工婚姻状况。工会干部要关心青年的恋爱、婚姻。青年教工结婚,工会向其表示祝贺。

(四)关心教职工的生育情况。女教职工生育后,工会干部可会同女工委员前往探望。

(五)关心有意外灾祸和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工会干部要主动关心有意外灾祸和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及时了解情况,并争取有关方面的资助。

(六)关心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的殡丧后事的料理。教职工或直系亲属过世,工会干部应上门表示慰问,并关心后事的料理情况。

第二条  为了更规范地开展工会关心访问教职工的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建立关心访问工作制度。

(一)凡出现需要关心访问的情况时,分工会或学校工会负责访问或组织活动。

(二)分工会和学校工会之间要建立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把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教职工的身边。

(三)分工会每学期要定期汇报关心访问教职工的情况,上半年为六月份,下半年为元旦春节期间。

第三条  关心访问的经费问题

一般访问经费由关心访问相关经办人根据学校工会相关慰问标准,按照工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申请、审批和报销。学校工会资助的主要项目为:教职工身患重病和教职工生活有特殊困难。

学校工会关心慰问教职工的经费参照以下标准。

1.教职工新婚礼金                        500元

2.女教职工生育礼品                            100元

3.教职工本人患重病住院治疗礼品        100元

4.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    500元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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