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3/31 21:35:49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现印发《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要求,学习调研,对标对表,查找问题,重在建设,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前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底(“七一”前),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
1.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通过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务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诊断。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指南(见附件3)做到“五个到位”、“七个有力”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诊断,按照“党委统筹、逐级负责”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逐级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4)。
3.建设。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全面梳理诊断结果,对薄弱党组织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建设方案,通过党员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领导挂点、组织帮扶等方式,督促指导薄弱党组织整改建设,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行动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后阶段:从6月底至12月底,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对学习、诊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示范,扩大工作成效。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要认真细化关于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即二级单位党委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学习·诊断·建设”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标杆院系、样本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培育建设有机融合。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校党委将通过专项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督导、落实全面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等,对开展“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情况督促指导。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应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行动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应结合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年度工作报告一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展示、推广党建成果。党委宣传部将在“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党建思政网、校内宣传栏宣传各二级单位党委好经验好做法,并遴选优秀成果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加大重视力度。
附件:1.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安排表
2.二级单位党组织诊断工作指南
3.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现印发《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要求,学习调研,对标对表,查找问题,重在建设,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前阶段:2021年3月至6月底(“七一”前),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
1.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通过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务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诊断。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指南(见附件3)做到“五个到位”、“七个有力”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诊断,按照“党委统筹、逐级负责”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逐级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4)。
3.建设。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全面梳理诊断结果,对薄弱党组织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建设方案,通过党员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领导挂点、组织帮扶等方式,督促指导薄弱党组织整改建设,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行动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后阶段:从6月底至12月底,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对学习、诊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示范,扩大工作成效。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要认真细化关于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即二级单位党委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学习·诊断·建设”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标杆院系、样本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培育建设有机融合。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校党委将通过专项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督导、落实全面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等,对开展“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情况督促指导。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应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行动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应结合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年度工作报告一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展示、推广党建成果。党委宣传部将在“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党建思政网、校内宣传栏宣传各二级单位党委好经验好做法,并遴选优秀成果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加大重视力度。
附件:1.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安排表
2.二级单位党组织诊断工作指南
3.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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